侦查机关未经财产持有人清点未出扣押清单扣押押近亿财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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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侦查机关广西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蓝祥然等未经财产持有人唐吉形清点、未出具扣押财产清单违法。1999年11月25日,县检察院刑事拘留唐吉形,致其失去控制财产,既未经财产持有人唐吉形清点,亦未开列出具扣押没收清单而没收其持有唐仕洋等的财产九千多万元,至今14年多。刑事拘留前,唐吉形受权经营并持有的唐仕洋等的私人财产包括县联会和五个工厂矿山。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对于查封、扣押的财物和文件,检察人员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查封、扣押清单一式四份,注明查封、扣押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颜色、新旧程度、包装等主要特征,由检察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持有人,一份交被查封、扣押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保管人,一份附卷,一份保存。根据这一规定,侦查机关未经财产持有人清点、未出具清单,扣押案外人的财产,亦未将财产移交给县人民法院处理或者上缴国库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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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于 2024-10-16